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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家宪法日 暨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普法考试活动
时间: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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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家宪法日

暨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普法考试活动

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加强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推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历史性成就。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开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以智能大屏动态展示、图片张贴宣传、组织人员观看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市中心党员干部的依法、依规办事观念,提升了大家遵守宪法章程、维护宪法权威、恪守宪法原则的自觉性,牢固树立起对宪法法律的尊崇和敬仰意识。

 

 

 

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全面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依据《聊城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2023 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市普法办决定于 2023 年 11 月至 2024年 1 月举行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考试,根据市普法办及市交通局通知要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单位人员开展普法考试活动。本次考试情况将作为对市直部门单位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中心参与普法考试的人员对本次考试高度重视,积极学习应考,所有参考人员考试合格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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