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规定的要求,聊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S325齐聊线东阿县城至东昌府曹庄段改建工程已委托江苏河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S325齐聊线东阿县城至东昌府曹庄段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聊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位置:聊城市境内
建设内容:
项目起自东阿县刘庄村西北S325齐聊线上,向北新建,在洼李村转向西,在邢庄北跨越顾官屯沟,沿顾官屯沟北侧布线,于赵盘村东跨越位山灌区一干渠后与S242临商线交叉,经栾庄止于许营镇曹庄东S325齐聊线上。路线全长约13.6公里。
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33.0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聊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聊堂路1号
邮编:252000 E-mail:708829145@qq.com
联系人:王令虎 联系电话:0635-843917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技术单位:江苏河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如下: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结束。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聊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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